我国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层面,只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法律概念,而且是存在于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不同金融行业的分业管理的法律规定中,比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规定,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具备清晰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区分最终投向资产类别,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所属类别:(一)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我国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层面不存在类固收产品的法律概念,类固收产品不是法律规定的产品类型,它是在市场实践中约定俗成形成的行业俗称。之所以前面加个“类”字,是因为它与法律规定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底层资产类似、收益性质类似,是市场用来描述风险收益特征接近固定收益类产品。

2、宜信的类固收产品投资的是什么债权,是怎么形成的?

宜信的类固收产品投资的债权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关于非标准化债权最早是在2013年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中有规定,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2020年央行等部门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外、符合债权类资产特征的资产,一般即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标准化债权通常要求: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等。不满足这些条件的债权类资产,通常归入非标。

具体到宜信的某一款类固收产品,比如,在2025年,昆明坤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坤优公司”)通过盈舒(浙江)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盈舒公司”)公开拍卖转让一批享有的债务人为个人的债权,竞买方以及最终的债权受让方就是宜信类固收产品的投资人,竞买成功后,由投资人与坤优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盈舒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

该非标债权,每个债权价值数万元不等,债权期限一般是24个月,业绩比较基准率是6%/年,债权回款本金及预期收益支付方式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该非标债权的债权转让合同中,虽然约定了“垫付条款”,即因债务人逾期而导致第三方为债务人进行垫付的,投资人确认和同意该垫付部分债权及相关权利转归该垫付第三方享有。但是,唐宁的宜信没有作为第三方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在法律上,宜信不是合同的主体和当事人,该垫付条款对宜信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

3、坤优公司是家什么公司,为什么要从坤优公司收购债权?

通过爱企查查询,坤优公司是2023年11月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是两个自然人股东,一个叫黄友财,另一个叫陈程,黄友财持股90%。

该公司的参保人数是0人,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说明坤优公司很有可能是一家壳公司,根本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

坤优公司2023年才设立,又是壳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却在2025年时通过盈舒公司公开拍卖向宜信投资人转让个人债权。这些操作不得不让人怀疑坤优公司和宜信存在重大关联性,甚至有可能坤优公司就是由宜信实际控制的。当坤优公司考虑到持有的个人债权存在无法兑付风险,通过宜信将这些个人债权包装成类固收产品,转让给宜信投资人,让宜信投资人承担无法兑付风险,自己却提前收回资金,玩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把戏,把宜信投资人当作冤大头。

4、宜信的类固收产品是否可以保本保收益?

咨询我们的投资人曾和我们说,宜信销售人员和他们讲过他们公司的类固收产品是保本保收益的,如果宜信销售人员真是这么讲的,他们就涉嫌虚假宣传和未依法披露投资风险,侵害投资人知情权的违法行为。

从上面对宜信类固收产品的分析,我们可以很清晰看到,类固收产品投资的最终资产或者说是投资的底层资产是非标债权,对应的债务人一般是个人,投资的预期收益是由原债权文件规定的,这类债权一般没有担保,投资的本金和预期收益能否收回,完全取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个人信用,如果债务人资产状况很差,或者信用很差,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法清偿,投资人不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都会亏损。

所以,宜信销售人员口中的保本保收益,只是为取得投资人信任,欺骗投资人购买产品的说词,依据投资非标债权的收益特性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一切是幻觉,是泡沫。如果真的能保本保收益,债权原持有人投资公司为什么会对外转让,放弃收益不要?在投资领域,天上不会平白无故的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最后,希望踩雷的宜信投资人都能够平安顺遂,既如此便如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工作,争取早日拿回投资款。

张斌律师,写于北京,2026年10月19日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